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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湛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发出《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返园返校工作的通知》:全市幼儿园(班)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经现场检查验收、审批同意后,6月2日起可分期、分批组织幼儿返园。家长可按照自愿原则,确定孩子入园需求。全市特殊教育学校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经现场检查验收、审批同意后,6月2日起可组织学生返校复课。符合返园返校条件的幼儿园(班)、特殊教育学校,应在学生(幼儿)返园返校前安排教职员工返岗,提前做好疫情防控、教育教学等准备工作。幼儿园(班)应按照《广东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粤价〔2012〕47号)的要求,参照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湛江市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问题的通知》(湛发改价格〔2016〕70号),按月收取保教费。当月在园天数不足4天(含4天)的,按月保教费标准的20%收取;超过4天但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含一半)的,按月保教费标准的50%收取;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按整月收费;伙食费独立核算,实收实支,不在幼儿园(班)就餐的不收取伙食费。幼儿园(班)未开园不得收取保教费,不得跨学年或跨学期预收费用。 要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幼儿园(班)应采取分批次、分时段、错峰错时等方式,有序组织幼儿返园;应尊重家长意愿,采用全日制、半日制等形式安排幼儿返园;对本学期暂不返园的幼儿,应保留学位,不得收取占位费等费用。特殊教育学校要制定分时段错峰返校和应急处置方案,维护良好的返校复课秩序。
幼儿园(班)、特殊教育学校在返校(园)复课第一天组织健康专题教育,以班级为单位有计划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要结合一日生活各环节,帮助每个学生(幼儿)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幼儿园(班)要加强“三浴”锻炼,合理安排场地,最大限度利用室内外活动空间,避免幼儿过度聚集,落实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的要求,引导幼儿喜欢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免疫力。
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各类幼儿园(班)、特殊教育学校暂不开展大型集体活动、亲子活动、外出参观等社会实践活动。要合理安排春季学期教育教学计划。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7月25日开始放暑假,普通高中学校从7月31日开始放暑假,幼儿园(班)、特殊教育学校暑假放假时间参照中小学执行。民办幼儿园在征得家长同意的情况下,8月后可根据家长需要提供留园服务。秋季学期按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安排,幼儿园(班)、特殊教育学校各年级法定节假日不调课。特殊教育学校除高三年级周末可以安排1天调课外,其他年级周末不得调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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