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被告海南现代佰某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与原告双方签订《房屋租借合同》,租赁原告七层楼的房屋用于开办医院,租赁期限为15年。合同签订后,被告却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在2014年便没有按约定及时支付租金给原告。原告通过上门催讨、打电话,委托律师发《律师函》等多种方式进行催讨,被告都置之不理,拒不支付租金给原告。无奈之下原告便诉至法院,经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租金和违约金一共400多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却迟迟不肯返还。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海南现代佰某医院管理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张贴了腾迁公告责令被执行人搬离涉案楼房,并返还给申请执行人,案件承办人也多次与被执行人电话、微信等方式沟通,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内容,但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
为保障案件的顺利执行,在强制执行之前,执行局陈石局长带队对涉案需要腾迁的物品进行了现场勘查,并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同时函请徐闻县价格认证中心对该大厦内的物件进行清点和录制。
6月30日上午9时许,执行局局长陈石带领干警抵达执行现场,顶着烈日按照制定的方案排除安全隐患后展开执行。执行过程中参战干警不畏酷暑,主动充当“搬运工”,把医疗器械等医疗用品全都搬迁到指定位置,用了两天的时间顺利完成了此次执行任务,切实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捍卫了法律尊严,对拒执行为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当天,徐闻法院启用了联动执行机制,在县委政法委的协调下,县人大、县政协、卫计局、徐城街道办都参加了此次执行活动。
根据徐闻法院执行局实际案件情况,需强制清场、搬迁案件已达二十宗,一直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不宜聚集大量人员进行工作的开展,随着疫情逐步得到控制,下一步将继续深化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以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为工作目标,以清理积案和切实解决一批难啃的“骨头案”为抓手,持续推进清理此类长期未结案件的专项执行,为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千方百计助力复工复产作出实际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