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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无关 新寮风电场 摄影/心若
7月13日,县法院在新寮镇风桥农场执行有效判决,依法为该农场收回168亩承包土地。
据悉,被执行人周某于2000年承包了风桥农场168亩土地,于2014年10月31日合同到期,但由于种种原因,承包合同到期后风桥农场和周某意见不能达成一致,协调不下,导致风桥农场收不回承包出去的168亩土地,于是,风桥农场向县法院起诉,县法院接到诉讼后,经过认真的、多方调查取证,依法判决周某归还那168亩承包地给风桥农场。
当天下午,县法院执法局局长陈石率该院有关人员,来到新寮镇风桥农场,现场执行有效判决。经过调解,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都对法院的判决给予肯定,表示这样的结果合法、公平,都表态会按照判决执行,化解多年来的纠纷。
·来源:县广播电视台
·记者;李亮 吴壮鑫 编辑:许小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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