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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8月2日,徐闻县第十六届第39次县府常务会议经过讨论研究,原则性审议通过《研究取消第一批70项证明事项问题》等15项议题。《研究取消第一批70项证明事项问题》的实施,将最大限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努力为企业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
据悉,为贯彻落实省、市开展关于“减证便民”改革工作的部署,进一步清理规范徐闻县直各部门证明(盖章)事项,该县审改办(县编办)组织县级各部门在参照上述文件内容基础上对照县级各部门开展证明(盖章)业务的实际,梳理并拟出《徐闻县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第一批70项证明(盖章)事项目录)(审议稿)》,共有70项,涉及部门15个。其中,该县公安局16项、县民政局13项、县司法局5项、县社保局3项、县人社局8项、县卫计局12项、县市场监管局2项、县经科局1项,县国土局1项、县住建局2项、县文体局1项,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项、县教育局1项、县残联2项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徐闻办事处1项。
为了抓好“减证便民”改革工作落实,徐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向全县各乡镇(街道)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印发《徐闻县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第一批70项证明(盖章)事项目录》,要求各单位贯彻落实省、市开展关于“减证便民”改革工作的部署,进一步清理规范该县直各部门证明(盖章)事项。对取消的证明(盖章)事项,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再要求办事人提供,开具证明单位也不再开具(县外单位确实要求提供相关证明的,本着方便办事人原则予以出具)。各单位要及时修改办事指南,优化办事流程,确保事项取消落到实处。
徐闻县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第一批70项证明(盖章)事项目录如下:
·来源:徐闻新闻 作者:徐大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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