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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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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6 16:44: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乡镇中小学,县直属学校(幼儿园)及有关人员: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8〕46号)、湛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要求》,为了做好今年下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符合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
(二)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二、认定时间

(一)网上申报(9月11日至9月19日)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其中:

1、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2、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二)现场确认时间:9月19日至9月21日(工作日)。

(三)现场确认地点:徐闻县教育局四楼人事股。


三、材料提交

申请人员须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向本人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供以下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材料: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原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和学历鉴定证明。学历鉴定证明可以是《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思想品德情况鉴定;
(七)师范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证明。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
(八)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在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供人事(劳动)关系在认定机构所在地的证明材料或居住证;
(九)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十)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证明(证书)材料复印件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留存,原件审核后退还申请人。


四、体检时间及地点

徐闻县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统一到徐闻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地址:徐闻县徐城街道健康路28号)。体检时间:2018年9月18日至2018年9月21日。体检时需空腹、带身份证、费用由申请人自负。(徐闻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联系电话:0759-4861777;联系人:蔡科长)


五、提醒申请人注意事项


(一)认定机构的选择。凡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等三类资格的,认定机构必须选择湛江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申请人户籍所属的教育局(徐闻县教育局),否则申报无效。
(二)表格要求。《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可直接从广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jszg.gdhed.edu.cn/web/)下载打印。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有A3和A4两种规格,湛江市认定机构统一用A3双面规格打印(也可两页A4规格纸打印后合拼成A3规格)。
(三)相片要求。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人事股(徐闻县红旗二路124号教育局四楼)。联系电话:0759-4810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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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5日
徐闻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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