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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徐闻县公安局网警大队以零容忍的姿态,雷霆出击,连续查处2起散布、制作谣言视频扰乱公共秩序案,抓获违法人员2名,并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10月19日,网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10月18日,一段声称“火烧XX酒家”的短视频在本地微信群内大量传播。随即,网警大队展开调查。经调查,此视频系我县某处焚烧生活垃圾视频,徐闻警方未接到“XX酒家”出现火灾的警情,微信群传播的视频内容系虚假消息,涉嫌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在上级部门的支持下,网警大队锁定了散布虚假视频的违法人员陈某。10月24日上午,网警大队将该名网民传唤至我局办案中心接受调查。在事实证据面前,违法人员陈某对为了好玩和博取眼球,故意在微信群中散布虚假消息视频,致使视频在网上被大量传播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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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上午,网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10月20日有网民在微信群中传播一段视频,视频内容为:来了,来了,假和尚来西连,大家注意,要看好小孩,小心被抱走。10月23日下午,网警大队通过调查发现,该段视频内容不属实,西连派出所近段也没有接到相关警情。在上级部门的支持下,网警大队迅速锁定造谣者为本县网民陈某辉。在西连派出所的协助下,依法对其进行传唤调查。经调查,陈某辉当天在我县西连镇某快餐店门口看到有一名和尚在来回走动,出于无厘头,用手机将其拍成一段短视频,添加语音称假和尚来到西连,注意小孩被抱走,并故意把短视频上传至微信群中,导致该视频被大量转发,引发当地群众的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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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案后,2名违法人员均如实供述违法行为,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懊恼,并向公安机关保证今后不再犯同样的错误。鉴于2名违法人员认错态度诚恳,并作出深刻检讨,网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分别对违法人员陈某和陈某辉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网警提醒: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徐闻网警巡查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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