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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雷州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恢复原状纠纷系列案,拆除15名被执行人的15座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腾空土地800余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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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多方参与的结果!”执行行动结束后,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廖万春感慨道。
廖万春院长坐镇市中院执行指挥中心远程指挥执行行动
据了解,自90年代起,张某梧等15人先后在雷州市白沙镇陈家桥圩207国道西侧800余亩土地上违章建房或种植,因久居于此,竟对该土地产生了“据为己有”的念头。该土地使用权人湛江市华侨管理区多次请求返还土地无果,遂诉至雷州法院,获得了法院的支持。判决生效后,15名被执行人迟迟未履行义务。
经湛江市华侨管理区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雷州法院执行法官挨家挨户前往被执行人家中沟通协调,7次召集被执行人召开执行动员会议,但收效甚微。为了阻挠法院执行,被执行人集体前往雷州市委上访、闹访,雷州法院依法拘留了其中2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的被执行人。有的被执行人将年迈的父母、年幼的孩子接来此处居住,执行法官前去协调时,老人们便在自家门前打滚、哭闹;有的被执行人甚至扬言要引爆、自杀。
面对重重阻力,雷州法院决定组织力量进行强制执行。为了保证案件的顺利执行,经雷州法院报请,雷州市委政法委多次牵头召开被执行人户籍所在镇有关领导会议,利用村干部人情、地情优势,多方式、多渠道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并通过妥善解决被执行人搬迁费用、安置费用等方式化解被执行人强烈对立情绪。雷州法院反复进行执行行动风险评估,提前制定执行方案及突发情况应对预案,并积极说服申请执行人给予被执行人适当的补偿。湛江中院高度重视该案,多次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并将其列为协同执行案件,调动麻章、遂溪、徐闻法院协助执行。执行行动前夕,在湛江中院的指导下,雷州法院协调司法局在涉案土地范围内进行法制宣传,张贴、悬挂“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是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违法行为”等宣传横幅;协调公安局动用警犬挨家挨户摸底,排除危险爆炸物,以确保执行行动万无一失。
“注意安全,开始行动!” 当天上午8时,伴随着廖万春院长在湛江中院执行指挥中心发出的指令,在雷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周才达的现场指挥下,由雷州市委政法委、检察院、公安局、消防大队、供电局、人民医院、7个镇政府及雷州、麻章、遂溪、徐闻法院共700余人组成的安全保障组、现场清拆组、应急处置组、救护组及现场法律监督、见证、公证组等9个执行小组立即奔赴执行现场,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见证下分头开展行动。安全保障组拉起警戒线,将非执行人员清理出执行现场,将妨害执行、不听劝阻的人员强制带离现场;现场清拆组分别对15座房屋室内的物品进行清点登记、安置;公证组对每一座房屋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人员及物品后,立即启动钩机、搬运车等拆迁设备。经过6个多小时的奋战,15座涉案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被清除,雷州法院顺利将腾空的土地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本案是决胜执行难冲刺阶段湛江法院内挖潜力、外聚合力攻克执行“骨头案”的又一个缩影。湛江法院将继续积聚力量,秣马厉兵,坚决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战。
·来源:湛江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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