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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几千元的摩托车,收购价竟然才只要两三百元!近日,在东海岛收废品的胡某就遇到了这种“好事”。可令他没想到的是,才刚赚了“便宜”没几天,自己就因收购赃物被开发区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2018年12月18日,停放在开发区公安分局东山派出所辖区一学校门口的一辆摩托车被人偷走。案发后,民警通过调查发现,这辆被盗的摩托车最后出现在了一辆疑似收购废品的车上。根据掌握到的线索,办案民警通过进一步调查,迅速锁定了装载被盗摩托车的可疑车辆和车辆使用人胡某。为了尽快弄清被盗车辆的下落,12月22日早7时许,东山派出所副所长戴土有带领民警龙严等人在东海岛中线公路伏击蹲守了两个多小时后,将嫌疑人胡某抓获。
被带回派出所后,胡某起初还心存侥幸,一直推说自己并不知道摩托车是赃物。但在民警的仔细询问下,他对一些细节的回答前言不搭后语,逐渐就露了马脚。自知无法抵赖的胡某只能如实交代了其明知该摩托车为赃物但因贪图便宜仍然进行了收购的行为。
通过审讯,民警还发现原来胡某收购赃车已经不是第一次!就在今年12月初,他还在东山街道收购了一辆被盗的电动车。随后,民警根据胡某的供诉,成功追缴了其低价收购的赃物摩托车、电动车各1辆。
据胡某交代,面对这些远远低于市场价的摩托车、电动车,他的心里曾经也闪过一丝念头,收购价如此之低,而且陆陆续续有货源,这些车会不会是偷回来的?但是,贪婪战胜了怀疑,他最终被利益冲昏了头脑,“天真”地认为只要电动车不是自己偷来的,应该不算是违法。没想到就是贪图的这点小便宜,就让自己身陷囹圄。
目前,胡某已被开发区警方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警方提醒:
收购赃物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切不可因为贪图小便宜而害人害己,最终难逃法律制裁,让自己身陷囹圄,后悔莫及!
·来源:湛江开发区平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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