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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法律尊严,彰显生效法律文书权威,2月1日上午,徐闻法院执行局组织干警到下桥镇南丰村依法强制执行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
2017年12月,徐闻法院就原告神州木兰园林公司与被告王某等人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令被告王某等人将其位于下桥镇南丰村木兰园基地旁的22亩土地经营权归还给原告,并将该土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设施拆除完毕。经原告申请,徐闻法院执行局承办人在多次要求被告王某等人履行无果后,决定强制执行该案。
2月1日上午,徐闻法院执行局干警在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等多部门协助和现场监督下开展强制执行工作,分别到承包地周围拉起警戒线,维持现场秩序,按测绘图纸指定位置安放界碑,并对执行标的物内的杂物进行了清理,经过3个多小时的现场执行过程,顺利将该土地上的附着物全部强制拆除完毕,并划出22亩的土地交付给申请执行人,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有力震慑了拒不履行法律判决的行为。
·来源:徐闻法院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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