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8日,广东湛江徐闻县两青年放生江豚的事件引起广泛关注。2月23日,徐闻县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主任韩宏磊告诉记者,放生江豚的陈明越、陈健壮在23日上午来到他们单位做笔录,并让鱼档老板退还了收他们的1410元钱;同时,对他俩进行了表彰。
放生江豚的陈明越(左)、陈健壮(右)。
陈明越告诉记者,23日上午,徐闻县海洋与渔业局对他俩每人奖励了500元钱。23日下午,他们到徐闻县公安局做笔录;24日,他们将返回工作地东莞。
据徐闻县海洋与渔业局工作组调查,2019年2月18日,徐闻县龙塘镇北腊港村渔民林家旺在北腊港附近海域捕渔时,误捕到一只不明鱼类。由于他不认识该鱼类,便打电话询问海产品收购点老板刘秋荣,刘秋荣要求林家旺将该鱼带到收购点辩别。
渔民林家旺将这条鱼用柔软网袋包好送到刘秋荣那里辩别后,包括一些围观群众都认为这是江豚,是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当时就有几名群众提出要放生江豚以祈福。在提出放生江豚的群众中,就有来亲戚家吃年例的陈健壮、陈明越。
当天是农历正月十四,是当地年例日。林家旺因着急赶回家做年例,他就对那些要求放生的群众表示,不管谁要放生,都是好事,由于新年正月没过,应按照当地的习俗,不论100元或者是10元,要给一个“彩头”,交给刘秋荣就行,让她转给他,然后他就走了。
陈健壮、陈明越要求放生江豚的意愿比较强烈,主动将1410元给刘秋荣作为“彩头费”。为防止江豚在挣扎时受伤,他们用纸箱垫在手推车上,把江豚拉到百米之外的海边放生。
18日下午约17时,陈健壮、陈明越把江豚放到海里后,陈健壮下水游泳把江豚推向深水区,帮助江豚顺利游回大海,他俩这种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行为得到当地群众一致好评。
对于江豚保护的后续工作,韩宏磊向记者介绍,2月22日,当地渔政执法部门已经部署船艇到附近海域加强巡航,继续跟踪江豚生存状态;23日,他们的工作组下到沿海乡镇走访,向当地渔民宣传如何保护野生动物,并把举报、救助电话告知了当地村民,让当地渔民发现受伤江豚后及时报警。
·来源:南方都市报
|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