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3月,在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中,云龙警方发现有人向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视频打赏平台出售提供支付结算的微信商户并从中获利。民警经侦查,发现曾某红、黎某勇系向该视频打赏平台出售提供支付结算微信商户的出售者,有重大作案嫌疑。2018年4月3日,犯罪嫌疑人曾某红、黎某勇被云龙警方抓获归案。
无所事事,商讨谋财之路
2017年11月,一次偶然的机会,曾某红在网上看到售卖微信支付商户账号可以赚钱,就想自己申请微信支付商户账号进行售卖牟利。他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朋友黎某勇,两人一拍即合。
说干就干,曾某红先了解了申请微信支付商户账号步骤和所需材料,根据了解到的信息购买了一台打印机、一台电脑、多部手机,如此简单的设备“创业”就开始了。
曾某红、黎某勇通过非法购买多个手机号、有预谋的在网上搜索一些企业注册信息、非法购买一些公民身份证正反彩照和私刻伪造相关企业印章等手段,制造虚假信息资料,利用伪造的资料上传申请微信公众号,待审核通过后,在公众号后台对接开通微信支付商户账号。以此方式,最终成功开通了微信支付商户账号近百余个。
不思正道,竹篮打水终获刑
有了“商品”就要推销,曾某红和黎某勇通过昵称为“古玉玉”的QQ号加入一些买卖微信商户推广的QQ群,通过在QQ群里宣传,很快便有一个昵称为“完颜不破”的QQ号添加其为好友,两人最终以每个微信支付商户账号3000元左右的价钱达成交易。
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间,犯罪嫌疑人曾某红、黎某勇在明知梁齐、张某杰(均另案处理)等人经营传播淫秽视频的“打赏平台”并从中牟利的情况下,仍以3000元至3300元一个的价格向其出售以“青岛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公司、企业名义注册的微信商户账号共68个,为该“打赏平台”提供结算帮助,犯罪嫌疑人曾某红、黎某勇非法获得销售金额人民币20余万元。
两被告被法院判刑并处罚金
2019年3月11日,云龙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曾某红、黎某勇提起公诉,最终:
被告人曾某红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云龙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处罚金人民币36000元。
被告人黎某勇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5000元。
|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