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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闻男子不顾危险酒驾被查,竟怪朋友借车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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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23 15:04: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0月14日晚,广东省徐闻县男子唐某醉酒驾驶摩托车被坦洲交警大队查处时,竟在电话中责怪朋友借车给他。司法鉴定机构10月17日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82.2 mg/100ml。目前,唐某因无证驾驶已被处行政拘留,期满后即10月30日还将依法刑拘。
    当晚,坦洲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联兴路开展冬季交通安全专项行动,严查酒后驾车等严重违法行为。其间,一男子驾驶粤TR9E×0号牌摩托车临近执勤点时,车速立即慢了下来,而且有想掉头逃跑的嫌疑。民警发现后觉得可疑,立即截停车辆检查。在民警要求出示驾驶证等相关证件时,驾车男子无法提供。民警随后对当事男子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呼气酒精含量为82mg/100ml,涉嫌醉酒驾车。



    据了解,当事男子叫唐某,现年22岁,广东省徐闻县人,未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在被查处的过程中,唐某突然接到一个电话。但他开口说的第一句话便是“你的车把我害了,早知道不开你的车出来了。”接着就马上挂了电话。



    原来,打电话给唐某的是他一个叫做“阿强”的朋友。他所驾驶的摩托车也正是朋友阿强借给他的。据唐某称,当晚,他借阿强的摩托车到坦洲某酒店和两个朋友吃饭喝酒。23时左右,饭局结束,他不顾自己喝了酒仍旧驾车回家,未料行至联兴路时,看到有民警查车,于是想驾车掉头逃跑,但被民警当即截获。后被民警带往医院抽血备检。


    10月15日,坦洲交警大队以无证驾车违法行为对唐某作出了处行政拘留15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10月17日,司法鉴定报告显示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82.2 mg/100ml,确认了唐某醉酒驾车的事实。为此,行政拘留期满后即10月30日,唐某还将被处刑事拘留。



    在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车主千万不要将车辆借给未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更不要酒后驾车,否则将受到应有的处罚。

来源:中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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