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条“有一批人在曲界加油站下车……换上和尚服,拿着香皂到人家里去推销,说闻这香皂,可香了,等你一闻,一两分钟的时间,就晕过去了,他就把值钱的东西都拿走了……”的消息被网民在微信群内大量传播,引发社会恐慌。经网警积极开展工作,确定林某志为该事件的造谣者,并于8月14日将其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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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网民林某志,男,23岁,长期在徐闻县曲界镇某农场务工。8月11日21时许,林某志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搜集编造了该谣言,并出于“好玩”的心态在某微信群内转发,致使该谣言在微信群内传播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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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案后,林某志主动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认识到编造传播谣言的错误,及时在微信群内发布道歉声明,挽回不良影响,并写下了保证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林某志行为属于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鉴于林某志的认错态度较好,未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了教育训诫。
网警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恶意编造传播不实信息的造谣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希望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和谐清朗网络空间。
·来源:徐闻网警巡查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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