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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突袭!徐闻警方端掉非法屠宰生猪窝点2个,抓获涉案人员1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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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3 09:4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私宰的生猪肉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市民的身体健康。为了让市民吃上安全放心猪肉,8月21日,徐闻县公安局组织多警种开展打击非法屠宰生猪行动,端掉非法屠宰生猪窝点2个,抓获陈某、罗某仕等14名涉案人员,收缴价值13万余元的生猪21头和生猪肉一批。
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

21日凌晨3时许,徐闻县公安局组织治安、巡警等部门20多名民警,兵分两路,分别对位于该县新都汇小区后面、大水桥水库旁边的两个非法屠宰生猪窝点进行突袭。现场抓获陈某、罗某仕等14名涉案人员,扣押21头生猪及生猪肉一批,价值13万余元。

经审讯,陈某、罗某仕等人对其非法屠宰、销售生猪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陈某、罗某仕、李某明等3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刑事拘留,刘某恒、刘某大等2人因违反《食品安全管理法》等有关规定被依法行政拘留,余某、黄某翔等9人行为未构成违法犯罪,已依法移交县农业部门处理。





警方提醒

据有关规定,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在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生猪,经过检验检疫后准予上市的猪肉称为放心肉。
相反!未在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生猪,以及虽然是在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生猪,但未经检验检疫就上市的猪肉,均称为私宰肉。未经有关部门许可,办齐相关证件,而擅自屠宰生猪的行为均为非法行为,达到一定程度后就构成犯罪,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文稿|治安大队
编辑|杨茹善
校核|刘 勇、王华俊
来源:徐闻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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