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上午,徐闻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前往徐闻县高速路口对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进行强制执行,将涉案土地上的附着物全部移除。邀请县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2名、县政法委派2名、县人民检察院派1名工作人员、徐城街道分管政法工作领导1名、徐城司法所派2名工作人员、徐城街道南门塘社区派2名干部(含综治网格员)到场见证执行。并函请徐闻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派2名干警到现场协助执行活动;徐闻县国土局派3名测绘人员到现场测绘定点定界。
申请执行人徐闻县某鼎石油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1日购买位于湛徐高速徐闻出口处的一块土地使用权,面积19008平方米,并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作为批发零售用地使用,随后在该地上建起了城北加油站,使用了该地。
被执行人廖某兴却在该地其中的422平方米,未经申请执行人同意擅自在该地建筑有和平轮胎店一间、洗手间一间、铁皮车库一间、东南边二十公分高围墙,并强占使用至今。申请执行人依据(2019)粤0825民初90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寥某兴发出执行通知书、公告、强制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寥某兴虽直接签收,但却对法律文书置若罔闻。徐闻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陈团决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在与当地党委政府、派出所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下,整个执行严格按照既定方案有序进行,将被执行人擅自在该地建筑的附着物全部移除,定好界限,交付给申请人。
此次行动彰显了人民法院严厉打击失信被执行人的信心和决心,下一步,徐闻法院将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奋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更高目标迈进,着力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全面恢复经济社会秩序,为高标准建设广东对接服务海南岛的南门户城市、奋力当好湛江与海南相向而行的排头兵作出积极贡献,为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