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晚,海南省定安县公安局组织交警、巡特警、派出所联动执法,开展酒驾醉驾“百日安全行动”。
当晚20时45分,一辆车牌号为琼CL**33的小轿车进入执勤民警的视线,当执勤民警示意该车摇下车窗接受检查时,该车没有遵从也未停车,执勤民警立即呼叫前面卡口,拦停该车前面的车辆把该车辆截停,执勤民警上前打开车门后闻到了该驾驶人有酒气并要求下车接受检查。
这时该驾驶人从车上拿出一个工作证说:我是某市执法局的,大家都是自己人照顾下。执勤民警未理会,经现场采取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酒精含量211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驾车。随后将该驾驶员送到县人民医院进行抽血化验酒精测试。
经查,驾驶人欧某某,系海南省某市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据其本人说当晚是和朋友一起吃饭,在饭桌上喝了些白酒,因当晚开房地点离吃饭地点比较近,且存在侥幸心理自己在明知喝酒的情况下驾车到目的地,未曾想到定安交警在设卡查酒驾。目前,此案件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