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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闻县公安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病残吸毒人员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禁毒委统一规划部署下,我县禁毒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效,得到了省市县等各级领导的肯定,但我县存在着一部分病残吸毒人员因身患重疾,无法正常收押,导致他们自认持有“免死金牌”,长期半公开甚至公开实施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危害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影响了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满意度,为了扭转局面,切实遏制毒品社会危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坚决打赢禁毒人民战争,进一步严厉打击我县病残吸毒人员违法犯罪活动,切实解决我县病残吸毒人员送戒难、收治难的问题。现依据《刑事诉讼法》、《看守所条例》、《戒毒条例》、《广东省公安监管场所暂不收治及特许收治入所人员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公监管〔2014〕 559号)、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全省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公通字〔2015〕 106号)等文件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徐闻县公安局戒毒所设置特殊监区,并自2021年1月9日起开始收治病残吸毒人员。
为了确保收治工作有效开展和取得更好成效,自2021年1月9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全县开展严厉打击病残吸毒人员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现就严厉打击病残吸毒人员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如下:
一、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病残吸毒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如实交代违法犯罪事实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拒不投案自首,不彻底交代违法犯罪事实或顶风作案、继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坚决依法从重从快打击。
二、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包庇、藏匿病残吸毒违法犯罪人员。病残吸毒违法犯罪人员的家属、亲友要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凡包庇、窝藏、纵容、帮助病残吸毒违法犯罪人员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凡向公安机关提供有效线索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的,每抓获一名涉嫌其他违法犯罪的病残吸毒人员,重奖3000元。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履行禁毒法定义务,踊跃举报病残吸毒人员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和线索,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依法予以保护。
四、举报电话:4867110、4852332。举报微信公众号:徐闻公安、平安徐闻、徐闻禁毒。举报邮箱:xwxgajjddd@sina.com。投诉举报邮寄地址:徐闻县徐城街道红旗二路69号,邮编524100。收件单位:徐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徐闻县公安局
2021年1月9日
来源:徐闻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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