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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闻人,这种海鲜不能碰!有人吃完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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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13 15:54: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海南警方 5月11日发文:琼海警方已对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的美食博主依法刑事拘留,请广大网友珍惜、爱护濒危野生动物,切勿以身试法。



同时,警方希望各大短视频平台及相关互联网行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恪守底线,切实提高发布者和平台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全文如下:



据了解,法螺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作为长棘海星的天敌,是珊瑚的“保护神”。




而有多位网友爆料,在法螺(同凤尾螺)进入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审核期间,该博主就食用过一次,且网友已轮番提醒。




来源 | @琼海警方、@海南警方、中国青年报、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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