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闻县人民政府关于徐闻县2021年度第1-4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拟征地块基本情况及拟报用途 1.该批次拟征收地块位于徐闻港进港公路与雷州半岛环岛一级公路南线那涧至大塘段交叉口东北侧,总面积为8.2542公顷,全为征收南山镇竹山村南村、后郎与北村经济合作社共有地农民集体的土地。四至及四周边界线长详见徐闻县国土测绘队出具的勘测定界图(附件)。拟申报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仓储物流用地。
2.该批次拟征收地块位于徐闻港进港公路与雷州半岛环岛一级公路南线那涧至大塘段交叉口西北侧,总面积7.0791公顷,其权属、面积分别如下:南山镇竹山经济联合社0.8996公顷、南山镇竹山村东村经济合作社与后郎经济合作社共有地2.6042公顷、南山镇南山村田寮仔经济合作社3.5753公顷。四至及四周边界线长详见徐闻县国土测绘队出具的勘测定界图(附件)。拟申报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道路用地、绿化用地。
3.该批次拟征收地块位于徐闻港进港公路(西港村段)东侧,总面积为11.7640公顷,其权属、面积分别如下:南山镇四塘村石厘田经济合作社2.5368公顷、南山镇四塘村四塘农经济合作社0.0866公顷、南山镇四塘村四塘渔经济合作社0.2952顷、南山镇四塘村西港经济合作社8.7219公顷、南山镇竹山经济联合社0.1235公顷。四至及四周边界线长详见徐闻县国土测绘队出具的勘测定界图(附件)。拟申报土地用途为商务用地、工业用地。
4.该批次拟征收地块位于徐闻港进港公路(西港村段)东侧,总面积为11.0135公顷,其权属、面积分别如下:南山镇南山村西港仔经济合作社0.6313公顷、南山镇四塘村西港经济合作社10.3822公顷。四至及四周边界线长详见徐闻县国土测绘队出具的勘测定界图(附件)。拟申报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
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不区分具体地类统一按6.5万元/亩进行补偿。
三、农业人口安置人数及途径 (一)农业人口安置人数:无。 (二)安置途径: 1.货币安置。 2.社保安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订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执行。 3.留用地安置:按实际被征地面积的15%计提,且按照320元/平方米折算为货币补偿。
四、地上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的通知》(湛府规[2019]16号)执行。
五、有关征收土地补偿登记要求 被征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上青苗和附着物所有权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持有关权属证明材料到徐闻县南山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办公室办理征地补偿登记。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以当地政府调查结果为准。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和附着物,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由权属人自行处理,不另外支付处理费。
如对上述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不同意见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当地补偿登记部门反映。
特此公告。 徐闻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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