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起刷微博,看到一则新闻:重庆的程小姐,提着蛋卷去上班,一个十岁左右的男孩过来讨要。程小姐还没反应过来,男孩的手就伸了过来。
程小姐见还是个孩子,便答应给他。男孩却一定要最大的几个。
没想到的是,男孩的父母就在旁边。
更没想到的是,父母对男孩说:“吃完了再去要!”
本是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却被有的父母当成了最好的借口。
放任、纵容,甚至唆使孩子去做一些错误的事情。这样的父母不但无知,且无耻。
《广州日报》的一则新闻:广州白云区某小学的三年级教室里,有个女生站起来之后
一名九岁的男孩,在同桌的椅子上放了一支油性笔,十几厘米长,九十度垂直,笔尖朝上。
女孩毫无防范地坐下,瞬间,笔尖戳破右侧大腿,顺力直插会阴部,惨叫的声音不忍去听。
女孩第一时间内将笔拔出,衣服、笔上都是鲜血。
父母将孩子送往医院,医生说笔尖的位置很难确定,开刀取物的话,成功率不高,且对身体的创伤不可估量,建议先观察。
半个月后,女孩腹股沟淋巴结发炎。
父母只好转院,转了三四次,折磨了大半个月,才通过微创手术,将下体内的异物取出,七毫米长的笔尖已被拗成V形。
出事当天,男孩的家长替儿子请了三天假,说是为了安抚孩子的情绪,以“还是个孩子”为借口,将一半的责任推给学校。
女孩的父亲让男孩家长过来垫付5000块医疗费。男孩的家长竟毫不知耻地说,你们这是敲诈,“问了多家医院,都说差不多1000元就能搞掂”。
更无耻的是,男孩的家长竟然要对方为自己着想:“但是现在的问题在于钱,也得为对方省一下钱,不能乱花嘛。”呵呵,还有脸说乱花?
我就想问一句,如果给你一千块也在你的身上试一次,你同意吗?
如果说,男孩的做法多少带有点无知无畏的话,那么男孩家长的做法简直是不可饶恕。
熊孩子并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熊孩子背后那些自以为是熊家长。那些以“还是孩子”为借口的溺爱、逃避与跋扈。
钱文忠说:“我们在不断地让步,为自己找理由,为孩子们开脱。”
“还是个孩子”,已经成了某些中国家长最不要脸的借口。
对孩子,我们的文化有着不可辩驳的崇拜感,人类最美好的词也一定属于他们。
孩子是天使,没错,他有天使的可能。
但别忘了,他也有成为恶魔的可能。
2013年,广西一名12岁女孩,因不满同学长得比自己漂亮,将其约至家中,用板凳将同学砸晕后,再用菜刀、啤酒瓶、剪刀等将其杀害,然后分尸装进塑料袋。
在英国,甚至出现了年仅10岁的杀人犯。1993年,2名10岁男孩逃课至某商场,先是偷糖果,然后用糖果诱拐了一名2岁男婴。
2名男孩将男婴带到铁轨附近,先是向其泼洒颜料,接着用砖头、铁棍敲打其头部,折磨致死,再将尸体抛到铁轨之上,火车迅速将其碾成两段。
法医检验其尸体时发现,男婴的身上共有42处伤疤,生殖器有被性侵迹象。
戈尔丁说,人性有三层:
第一层,生物性,偏向恶; 第二层,社会性,善恶兼有; 第三层,精神性,偏向善。
他发现,一个孩子如果得不到及时的教育和制止,在没有制度约束、惩罚机制的情况下,很容易做出野蛮的举动,生物性中的恶便倾泻而出,并产生巨大的破坏力。
“还是个孩子”本质上是种放任,让孩子逃避教育、约束和惩罚。并在心理上暗示,你可以不用为你行为负责,久之,人格缺口越放越大,从最初的“熊孩子”,变成最后的“熊大人”。
别觉得现在“还是个孩子”,将来就有可能是个恶魔。
2004年,黑龙江通河县某山村,一名13岁男孩,强奸了同村一名14岁女孩。报案后,由于未到法定刑事责任,男孩很快被放了出来。
女孩家人愤怒地男孩起诉至法院,法院只判男孩赔偿女孩医药费。
一周后,男孩夜闯女孩家中,将女孩的母亲活活捅死,足足捅了19刀。男孩仅被判处劳动管教1年零6个月。
甚至出现了不少孩子专挑法律漏洞而犯罪的行为,而学校的老师已经到了不敢对学生大声说话的地步了。
爱本身是没有条件的,但对孩子的行为是有要求、有规则的。
孩子一定会犯错,我们需要时刻让孩子明白的是 ——
“爸妈仍然爱你,但这个行为是不对的。”
所谓“温柔而坚定”,就是温柔地接纳孩子所有情绪,也坚定地
爱的态度是无条件的,但爱的方法是需要有策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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